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针对性与适应性,强化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修订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开展2025年度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转专业条件
思想品德优良、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,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(二)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
1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2.高水平运动员、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学习的;
3.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;
4.转专业跨录取批次的。
(三)未达到专业转入条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可提出
申请:
1.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;
2.休学创业,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;
3.应征入伍后退役,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;
4.休学、保留学籍、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/入学时原专业不
再招生的。
以上情形,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情况综合审定,不占用专业
公布的计划名额。
(四)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
1.单招录取学生,可申请转入单招录取其他专业;
2.统招录取学生,可申请转入统招录取其他专业;
3.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同类型艺术类其他专业;
4.对口招生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同专业大类对口录取其他
专业。
二、时间安排
(一)10月11日—14日,各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、填报《2025年度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》(附件1),并于10月14日17: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(二)10月15日—17日,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,报学校审核同意后,各二级学院公示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(三)10月18日—24日,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写转专业申请表,并于10月24日17:00前将申请表交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
(四)10月27日—28日,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信息进行汇总、初审,并将报名学生数据提交教务处复审。
(五)10月29日—30日,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。
(六)10月31日—11月7日,各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,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。
各二级学院于11月7日17: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“同意转入XX专业”意见)和《拟
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6)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(七)11月10日—12日,教务处复核。
教务处复核通过后,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报学校领导批准。公示期间建议预转专业学生到预转入专业进行课程试听。
(八)11月18日—25日,办理有关学籍异动手续。
相关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报到、上课、宿舍调整、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,并提交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总结(附件7)。
三、其他规定
(一)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,转出学院应于转专业完成第一周内移交学生转入学院,学生转入学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
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,并做好交接手续。
(二)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,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:
1.在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;
2.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。
该项工作由学生转入学院监督执行,并于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