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7〕2 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5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26〕51号)要求,学校启动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25年度报告填报工作。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认真总结2025 年度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情况,客观、全面反映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,如实填报各项数据,加强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5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