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确保2024年度科研成果能够得到精确且高效的统计,并据此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,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1.纳入统计和奖励的成果包括:已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著作、获批的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(不含校级项目)、科研奖、获批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、专利产权成果等。
2.统计范围:参加统计的成果应为2024年度的成果。
3.所有成果必须署名信阳航空职业学院,且为第一作者;由多人完成的成果,奖励之后由主持人合理分配。
4.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如有弄虚作假、剽窃、抄袭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5.成果登记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。
二、成果申报与统计办法
1.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2024年科研奖励统计工作,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将成果原件交到单位负责人员处。各单位对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对成果原件进行扫描,完成后统一交至科研处。科研处对科研成果进行登记、审定、复核,审核通过后,各单位可带回成果原件。
2.各单位需上交的材料有:
①所在单位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一份;
②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及成果原件扫描版(论文扫描版为含刊物封面、论文所在的目录页和论文正文部分的PDF文件);
③备查的所有科研成果原件。
3.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,由第一完成人申报,其他参与人无需重复申报。
三、时间安排
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并将要求上交的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处。成果统计完成后,科研处报请校领导和理事会审批,同意之后,按照学校的科研奖励文件实施奖励。
联系人:王保声 电话:15139761908
科研处
2024 年 11 月 2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