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经院务办公会讨论通过,王志电院长批准,现将《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试行)
信阳航空职业学院
2019年12月19日
33.关于印发《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-12.19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