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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9-26 16:41:30 来源:本站编辑 作者:科研处 阅读:

各单位:

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是奋力推进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起步之年,也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 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探索我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举措,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水平,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质量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;

2.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

3.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。

(二) 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,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课题。

(三) 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(不包括主持人)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选题。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 要论述,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、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等重点领域,研究探索学校党 建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,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《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选题指南》,附件1)中 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,申报者可根据《选题指南》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,也可在符合课题总体要求的前提下,结合实际自拟研究主题。

(二)申报限额。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教育(教体)局限报2项,各本科高校限报3项,各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,其他单位限报1项。

(三)联合申报。鼓励不同类型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 申报,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核、汇总后直接报送,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,由牵头单位审核、汇总后报送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(四)申报时间。2023年10月17日前。

(五)申报材料。申报人需在申报截止前,将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的word版和负责人签字版的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。

三、项目管理

(一)完成时限。项目完成时限为1-2年。

(二)立项审批。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成立专家组,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拟评审确定资助经费项目40项、自筹经费项目若干项。资助项目由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按每项2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,申报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配套资助;自 筹经费项目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。项目经评审批准立项后,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名称、承担单位和主持人。

(三)中期评估。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。自批准立项时起,研究时限过半时,项目负责人应填写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党 建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表》(附件4),经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审 核后报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,由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评估。

(四)结项要求。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期结项,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》(附件5), 提交结项报告、研究成果和项目创新性、实效性等支撑材料,由 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评审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。成果形 式为著作的,其最终书稿应已完成或正式出版;成果形式为论文 的,需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、省部级(含)以上报纸或人 民网、新华网、光明网、大河网、映象网、学习强国平台等新闻 网站理论频道发表学术论文1篇(含)以上;成果形式为研究报 告的,字数不得少于10000字,检测查重率不得高于20%。所有 著作、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“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”字样并附项目编号, 未标注者不予承认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有力抓手,认真做好组织申报、项目初审等工作,按照推荐名额择 优向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推荐;要坚持标准,注重实效,加强指导协调,合理把握进度,确保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进行,实现预期成效。

联系人:王保声         电话:15139761908

附件1: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.doc

附件2: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.doc